Friday, February 25, 2011

會計師的器量

人事部傳來幾個probation review的個案,數位新同事工作了近三個月,表現不錯,我們審計部這邊已進行了評核,理應順利過渡。但因為遲遲未收到上一任僱主的「reference letter」,被確認成為正式員工的步驟一直懸在半空。找來這幾位同事個別傾談後,才知他們都是來自同一間中型會計師行。這間會計師行早前的大改組早已聽聞,原以為是高層的角力,想不到連這些已離職的小小僱員,也要承受莫大的壓力。

據他們所說,數個月前該會計師行發生大地震,幾位合夥人另起爐灶,不單帶走部分客戶,更向現有員工大手招攬,不少員工轉投新公司旗下。舊會計師行相當不滿,由該段時間起,所有離職的同事,無論轉投何方,一律不發在公司的「reference letter」證明。不少員工曾聯絡該行人事部進行質詢,但得到的回覆卻是,僱主沒有責任一定要提供工作證明信件。

由於該行早年實施無薪假期,不少員工累積了大量年假未放,在離職的同時,該等年假理應轉回現金發放予離職的同事。可能由於大量員工於短時間內呈辭,公司在未有通知員工之下「靜靜雞」更改計算年假金額的方法。

新舊制之下,金額竟然少了三分之一,不少員工都是收支票當日才發現。公司方面當然大條道理,指員工合約並沒有列明年假折現的計算方法,所以任何更改毋須事前知會,一切合情合法。

小同事們沒有選擇餘地,一是簽收同意該金額為最後結算,一是拒收進行無限期追討。很明顯,除非閣下家財百萬,否則無論如何風骨氣傲,都是拿了錢再算。

這幾位同事還介紹我認識一個生字:「Garden Leave」。任何被懷疑是過檔新公司的員工,於遞交辭職信的當天,即被沒收電腦及門口卡,除了手袋外不准帶走任何東西,由經理看管下離開公司回家放假,稍後會有人通知何時能取回其他私人物品。但最令人驚訝的是該等員工被合夥人告誡,在放假期間,一律不得離開香港,如果公司要求,要即刻回到公司,否則後果自負。

臨走前,該合夥人亦同時提出警告,在六個月內不得勸誘其他同事離職,否則公司會根據員工合約第幾幾幾條對閣下進行訴訟云云。

話說至此,小同事已經雙眼通紅。我亦不禁一聲長嘆,慶幸這位同事已經入了會成為會計師,否則,簽署工作經驗這方面也可能會有一些麻煩。

如早前數周本會的文章也提過,會計這行業的打工仔,最怕被人秋後算賬。現在好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放在眼前,如斯具規模的會計師行,對沒有犯錯的前員工,可以小家子到這地步。更何況在任內如果不服從上司指示,被算賬的恐懼更加重如泰山壓頂。

在商業社會上,「reference letter」只是一個參考,並未有受到任何條例規管。但發展下來,這張紙已成為搵工跳槽的一個重要文件。正正因為不被規管,往往被僱主用來作為要脅員工的一件好工具。小事如以前文章提到的公會投票,大事如被裁員還是counsel out,都是取決於你想得到一封怎樣的「reference letter」。

尤其是專業人士,工作經驗取決一切,雖然「reference letter」內容千篇一律,但如果拿不出來,定必有其原因。為了這封信,員工們往往唯命是從,無論心有如何不甘,都只有啞忍。

在我們的審計過程裏,向第三者索取獨立的資料,是一個很重要的工作。但重要還重要,在情況不許可的話,是可以有alternative。比方說應收賬收不到對賬憑證,但如果已經在年結後找了數,而一切文件亦齊全的話,一樣可以達到同樣的結論。

又正如這幾位已經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的新同事,實實在在地表現出他們的能力,這不是比那張只得幾行字的信件更能證明他們是能幹的嗎?但很可惜,僱主們都是同一鼻孔出氣,要他們override一些既定的步驟,相信還要費一番唇舌。

還記得去年跟Horace談過在YAA博客內另闢專欄,創作會計界的連載小說。後來各有各忙,事情一直未能落實。

現在身邊這幾位同事的經歷,相信電視編劇也度不出這些橋段。有了他們的分享,YAA出品的「會計風雲」,熱切期待,不日上映。

連結至年青會計師協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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